6月18日上午,慈利县召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启动大会,部署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。全县6.6万余名无固定收入的城镇居民全部被纳入医疗保险覆盖范围,无劳动能力、无生活来源、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“三无”城镇居民应交纳的医保费用由县财政负担,这标志着该县正式迈入“全民医保”时代。
近年来,慈利县不断健全以养老、医疗、工伤、生育和失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制度,针对非从业城镇居民没有被纳入医疗保险范围,导致因病致贫、返贫现象不断发生的情况,该县决定今年6月全面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。城镇居民以家庭缴费为主,政府适当补助的方式参加医疗保险,对持有城市低保证和残疾证的非从业人员,医疗保险费个人应缴纳部分无力承担的,由民政和残联按照政策筹资解决;“三无”人员的医疗保险费全部由县财政负担外,根据不同的情况由家庭承担30元至160元,政府财政承担40元至100元。城镇居民的未成年子女最高可报销医疗保险金7万元,城镇居民最高可报销医疗保险金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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