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家界市旅行社协会对郭宏辉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提出质疑
凤凰县人民政府:
6月12日,张家界市中国国际旅社董事长郭宏辉,应贵县旅游局之邀,参加凤凰苗人谷景点宣传促销会,因一起小的交通事故在贵县交警大队院内被人殴打。事后在沱江派出所处理打人事件时,该社业务经理要用手机拍下派出所民警不文明执法现场。于是4、5个民警上前抢夺手机,该经理把手机传给站在身旁的女导游田丹,一民警见状,一下揪住田丹的头发,拖倒在地,致使脖子被划一条长3cm的伤口,手机也被砸烂。事发多日,贵县公安局对此没给予明确答复,仅贵县交警队对交通事故的处理,在网上发来了回复。为此,我会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2005年10月19日颁发的《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》第四章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,特再致函贵县。我们要求对该事件进行公平、公正处理,其目的是为贵县建设立正常有序的旅游之秩序着想,是为促进张家界、自治州两地旅游发展着想。故对处理意见提出如下质疑:
一、贵县公安局交警大队6月20日的处理情况通知存有避重就轻之说:一是,郭宏辉在交警队院内被发生交通事故的另一方当事人叫来的人殴打。处理事故通知中说视觉看不到,但打架叫喊之声可以听到,为何打了约4、5分钟才出面制止?二是,交通事故发生后,当事人双方都没明确身份,直到交警大队做询问笔录时,郭才讲明身份,且只有做笔录的交警知道。是谁把这个信息泄漏给对方当事人,致使对方提出要郭买一辆车,郭不应允,才被殴打。因此泄漏者才是打人事件的始作佣者,其目的又是什么?违不违纪?该不该受处理?三是,该处理情况中说:“不存在扣证、扣车不出具扣车、扣证手续这一说法。”郭宏辉从贵县回来后,6月15日就带伤去上海,并不在家。而他的车子是在6月20日左右由贵县凤凰公司的人送来的。车是交通工具,他从凤凰回张家界难道把车扔在了凤凰公司不成?如果没放在凤凰公司,又放在哪里?郭也没授权凤凰公司的人送车,又是谁叫凤凰公司的人送到张家界?一查自明。
二、贵县沱江派出所的民警粗暴执法打人一事至今仍无说道。他们头顶国徽,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,事关贵县经济发展环境之大事。请贵县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,作出公正之处理,还被打者一个公道。
张家界市旅行社协会
2008年6月28日
送:自治州人民政府、州纪委、州政法委、州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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